記者:演講時,您使用Van Gogh 的一副圖片用來表示您對媒體(記者)責任的看法,即縱使不一定能解決問題,至少還要替悲苦的人民發出聲音。您認為這個看法代表大部分的記者嗎?
吳東牧:我自己覺得這個說法不一定是對的,但是的確有一群公民需要這樣的記者、媒體,有時候我們或許比較偏袒他們,平衡報導也沒有做得很好,那另外一派的就會說這些人跟社會運動的團體或者NGO(非政府組織)靠得太近,弱勢的報導做得太多了,社會上還需要其他的資訊,在題材上面他們是這樣覺得。另外,他們會說在報導上面可不可以比較中立客觀一點,不要讓太多的情緒進去。我覺得我自己儘量做到這樣,但是恐怕沒有辦法完全有把握說自己的意識形態或者立場沒有進 去,要做到完全中立客觀的報導讓觀眾去判斷實在是理想。每個社會有每個社會的背景,我們最近看NHK(日本放送協會)的海嘯、地震的報導,很多人主張台灣媒體應該學NHK那樣。我們請一位在NHK做過事情的同事來演講,他說NHK做的不像我們台灣媒體,政府做什麽事情,我們會站在他的對面批判說政府做得不對,NHK的記者則還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說日本政府做了什麽,NHK不去批判說做什麽不好,他認為批判的部分應該留給人民,可是我覺得每一個社會的背景都不一樣,那個社會的人民可能處在法治下比較長的時間,而媒體的素養也可能够了,人民可以去做這樣的判斷。在台灣這一個可能控制媒體的色彩比較強烈的社會,人民還沒有完全的覺醒,所以我覺得我有時候越界、超過那個線,還有一種記者連兩這都不是,什麽都可以接受。
記者:抱著這樣的態度,有時候在公共電視臺可能造成您與您的同事之間的衝突嗎?
吳東牧:我是2000年進入公共電視臺。進去的那個時候至少有一個傳統還在,製作人做什麽事情,主管不太能干預。因為我們有個規定就是立在公共電視法裏面, 公共電視的節目是製作人制決定節目內容,如果製作人的決定主管覺得不滿意的話,主管可以選擇換掉製作人,可是那個是很嚴重的事。基本上大家都相信彼此都有一定的專業知識,所以專業在這裡,電視臺不是威權統治。在這裡,所以長久以來有那個傳統,我們也很敢質疑,我們甚至連公共電視自己做錯事情我們都敢報導,我們也會要求同事去採訪我們的總經理,那麼如果總經理不願意回答,我們會在報導專說總經理不答覆這個事情,我們自己就做個這樣的報導,所以總經理必須跟新聞部簽一個公約,就是他不可以干涉,但是這任的總經理還沒有簽。我個人認為任何事情都是會轉變的,之前新聞的獨立自主這塊做得還不錯,可是我覺得這個事情都可以隨時改變。